关于调整12月份物流师、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时间的通知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机构:
原定于12月5日进行的物流师(助理物流师)、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料鉴定、调整至12月19日进行。请你们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考前辅导、鉴定报名和报考物流师、物业管理师的考生的论收集工作。我中心统一在12月4日受理你们报送的考生信息、资格审查材料和考生论文,逾期不予办理。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