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
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
标准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2004]686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评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评分细则(在下载区)
2. 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在下载区)
3. 北京市实施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标准评分细则(在下载区)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