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套型标准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张楠
时间:200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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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北京市规划委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昨天联合发布《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对居住工作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交通设施用地3部分20类共计55项建设用地的节地标准进行了规划。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即可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限价房、经适房等的中、高层住宅用地,套型标准为100平方米,同时9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面积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按照标准要求,经适房套型标准为60平方米,“一类居住用地”,即一至三层的并列式住宅、联排式住宅、一至二层的四合院式住宅等,套型标准为200平方米。市规委表示,根据北京市资源条件,将继续停供别墅用地,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这个标准还对保障性住房居民停车位提出指标建议,两限房居民2-3车位/10户,社会停车场1车位/10户;经适房居民1-2车位/10户,社会停车场1车位/10户;廉租房不设居民停车场,社会停车场1车位/10户,并结合残疾人、老年人需求,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优先在地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