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停车费是一项管理服务性的费用,而不是所谓的“占地费”。物业公司或专业停车管理单位在收取此项费用前应按要求与机动车所有者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向机动车所有者提供相应的服务。由于停车管理单位未履行看管责任,发生车辆丢失或损坏时,应按照双方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