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8、车辆停放时停车人享有什么权利?应遵守什么规定?
答:车辆停放时停车人有权按照停车管理协议的约定享受停车管理服务。同时停车人应遵守停车管理制度,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在指定的区域停放车辆,停放车辆不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问9、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如何交纳物业服务费?
答:目前,按照2000年3月市物价局和市国土房管局颁布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163号),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分为两部分: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电梯水泵的运行维护费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于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小区的日常管理、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收费标准为0.50元/平方米.月(绿化率30%以下),0.52元/平方米.月(绿化率30%以上)。
有电梯和水泵的住宅,需加收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
问10、普通住宅如何交纳物业服务费?
答:目前,按照市物价局、市房地局1997年6月颁布的《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分为两部分:
一、住户个人交费项目
1.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
5.车辆存车费(自行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6.机动车存车费
二、产权人交费项目
1.绿化费
2.化粪池清淘费
3.管理费
4.小修费
5.中修费
6.大修费
7.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
8.电梯费、高压水泵费、共用电视天线费
问11、公房、安居房出售后,物业服务费用怎么交纳?
答:公房、安居房出售后,保洁、保安等使用人交费项目由购房人承担,产权人交费项目包括绿化、管理、公共设施维护、化粪池清掏费用、电梯、水泵等,公房由原售房单位承担,安居房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问12、高档住宅、非住宅类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如何确定?
答:高档住宅、非住宅类物业的物业服务费采取市场调节的定价形式。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按房屋买卖合同(或物业管理公约、房屋使用维护管理公约)约定的价格收取费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定价。
问13、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用再交大中修费吗?
答: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不再交纳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费用。
问14、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怎么交?
答: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可以按年(季度、月)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发生时再交纳。
问15、出租房屋时,物业服务费用由谁交纳?
答:出租房屋时,物业服务费用的交费义务人为业主,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问16、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是否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答:开发企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应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问17、公房上市后,物业服务费用如何交纳?
答:公房上市后,原有产权单位不再承担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屋购买人承担。
问18、电梯费用如何交纳,首层要交电梯费吗?
答:电梯费用由楼内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首层住户也要交纳电梯费用,业主大会另有决议以及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问19、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停车管理费的,在停车管理中应承担何种责任?
答:物业管理企业应负责车辆的看管和停车秩序的维护,具体包括: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