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噪声污染的产生
噪声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分贝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主要来源于:车辆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
2、物业环境噪声污染的控制
1)禁止在住宅区、文教区和其他特殊地区设立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
2)禁止在夜间规定不得作业的时间(一般指晚10:00~日晨6:00)内从事施工作业,影响他人休息;
3)禁止机动车、船在禁止鸣笛区域内鸣笛;
4)从事娱乐性文化娱乐活动,或者使用音响设备、乐器等开展室内娱乐活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音响,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3、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
一般居住区和文教区的昼间噪声标准是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工业集中区为昼间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一般认为,40分贝是正常的环境声音,是噪声的卫生标准,住宅小区、办公室等应维持在这个水平上。
4、防止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
1)声源控制技术;
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技术;
3)接收者的防护技术。